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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先予赔偿解燃眉 司法为民暖人心
作者:周立芳   发布时间:2018-08-23 15:58: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东法院法官张英妥善解决了一起在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款项执行问题,成功促成了原、被告之间的和解,及时解决了原告的经济困境,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精神。

  2018年某日,被告李某某驾驶小客车沿南运河北路行驶,撞伤原告王某某,造成其创伤性硬膜外血肿、脑疝、颅骨骨折、多发性大脑挫裂伤(双)、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肺炎、偏瘫等多处严重伤情。手术和长期的住院使得王某某家人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而被告李某某长期依靠低保生活,没有收入来源和赔付能力。

  该案起诉至河东法院后,面对即将到来的一系列的鉴定程序、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原告王某某的家人已经无力继续支撑昂贵的医药费用,张英考虑到原告家属的艰难困境,主动给被告亚太保险做工作,希望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行垫付原告的医疗费用。起初,李某某对这种先行赔付的方式并不理解,认为法院是偏袒原告,甚至向保险公司递交投诉信。承办法官为化解双方的对抗情绪,从法律、从情理角度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打动,成功地达成了初步和解,实现了赔偿款在审判阶段及时、高效地赔付到原告家人手中,保障了原告能够及时得到进一步的救治。原告家人对承办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十分感激,被告李某某也鞠躬表态将尽自己最大能力承担起后期的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展现了心系群众、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将情理融入法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