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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审判区执行干警强制拘留一失信被执行人
作者:张大坤   发布时间:2018-08-29 16:46:40 打印 字号: | |
  8月27日上午,汉沽执行干警将一失信被执行人传至法院,因其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移送滨海新区第二拘留所。

  该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7年3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购买被执行人房屋一套。合同签订当日,申请人向被执行人支付购房定金与购房款共计10万元,后因贷款清偿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履行,申请人于2018年3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该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名下房产已出售,且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被执行人称已将申请人给付的10万元花光,卖房款部分偿还房产中介垫资,其它钱款去向不明。直至现在,被执行人只履行1.6万元,尚余12万未履行,该院多次调解未果,遂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至今被执行人仍坚称没钱可供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实守信兼具道德性规范和法律强制性规范,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既失德又违法,势必会受到法律惩戒。“基本解决执行难” 决胜战打响以来,执行部门加大惩戒力度和强制措施的适用,以树社会之信、立法律之威!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