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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法院审理首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作者:于娟娟   发布时间:2018-09-04 17:10:51 打印 字号: | |
  8月31日,宁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军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案,这是宁河区法院首例开庭审理的该罪名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小北涧沽村村委会与被告人李兴军达成口头协议,将本村的209亩集体土地无偿承包给李兴军。被告人李兴军为谋取利益,在未经土地管理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与王某营、陈某存签订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控诉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为了起到普法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宁河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非法转让现象比较突出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村队负责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