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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圆满完成机关党组织优化调整工作
作者:马晓婧   发布时间:2018-09-10 17:01:5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自2018年5月起,津南法院机关党委正式启动机关党委届中调整和党支部设置优化调整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员人数符合条件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应单独设立党支部”的工作要求,结合津南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领导班子和人员队伍调整的实际情况,经院党组、区委区级机关工委批准同意,津南法院决定在17个内设机构全部单独设立党支部,在符合条件的审判团队设立党小组,确保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到执法办案基本单元的目标。7月18日,各党支部集中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秉持“一岗双责”原则,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均同步兼任党支部书记;7月20日,津南法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随后召开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议,补选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

  8月28日,津南区委区级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同意中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补选委员、书记选举结果的批复》,同意“中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补选马刚、白全仁、张艳、徐道申、徐富印、唐建华六名同志为委员,李恩青同志为书记。”至此,津南法院机关党组织优化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配强支部班子是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津南法院将以本次党组织调整为契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政治和组织保证!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