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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融资租赁起纠纷 远赴千里促调解
作者:任婧媛   发布时间:2018-09-12 17:03:30 打印 字号: | |
  日前,滨海新区法院执行法官一行远赴广州执行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与当事人双方妥善沟通后,在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今年3月,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此融资租赁案件,案件申请人系天津滨海新区某融资租赁公司,被执行人系广州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妥善执结此案,执行法官王卫国在前期做了大量调查,知悉被执行人名下两套房产已被司法拍卖,目前无可查封的财产,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承办人在出发前详细理清案件脉络和法律关系,设定了几种解决方案,为执结案件做好了充分准备。

  通过积极沟通和实地走访,王卫国了解到,被执行人旗下科技公司目前市场前景较好,其法定代表人学历背景深厚,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只是由于前期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公司上市中来,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双方未来还会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秉承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办案理念,案件承办人决心努力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执行过程中,王卫国一行先与被执行人积极沟通,讲明利害关系,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将此案的利弊一一剖析,希望被执行人能慎重考虑,如若将其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后对公司今后发展的诸多不利,以及对其个人生活工作的影响。并向当事人双方提出和解建议,劝导双方放下争议,积极和解,为未来进一步合作提供可能。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执行标的额的基础上让免大部分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并于年底前分两次履行给付义务,承办法官随后制作了执行和解笔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案件最终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

  此融资租赁纠纷一案的顺利执结,不仅有效解决了案件的执行问题,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真正实现了双赢,使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工作的温度,为双方今后的合作发展创造了条件,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