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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依法拘留拒不申报财产被执行人
作者:李若琳 张君弼   发布时间:2018-09-13 16:39: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青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申报财产的二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在进一步落实财产申报制度的同时加大对执行过程中拒不申报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该案件系原告展某与被告马某、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本金33000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报告财产。经院长批准,依法对二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各15天。

  此次司法拘留措施,系西青法院首次使用“司惩”字号,依法实施的执行行为。“一性两化”是执行工作的核心目标和基本抓手,西青法院始终重视执行规范化建设,今年来陆续出台了9篇有关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执行信访、终本案件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卷宗档案管理等众多方面,为更好的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