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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 17年积案终化解
作者:李中华 冯媛媛   发布时间:2018-09-14 18:00:18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某庄园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五起案件,均为陈年积案,其中最长案件历经17年。日前,在二中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案件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发生在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等与天津某庄园酒店有限公司之间的案件系借款合同纠纷,因天津某庄园酒店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南开区的八套别墅。申请执行的五件执行案件欠款本金2000余万元,判决确定的利息近500余万元。但因查封的别墅存在施工、租赁及土地使用权纠纷,查封的房产无法处置,被执行人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得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将债权转让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又将债权转让给某实业有限公司,二中院变更某实业有限公司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新的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处置查封房产,该院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委托评估。此间,被执行人天津某庄园酒店有限公司与案外人签订买卖协议,将查封的房产出售给案外人,由案外人代替被执行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案外人于2010年偿还欠款本金及部分利息计2500万元,该院将五套别墅解除查封。由于这几案尚欠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名下的三套别墅仍在查封中。因剩余利息的计算问题,当事人之间发生严重分歧。

  二中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举全院之力,清理陈年积案,上述几案也列入清理之列。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详细查阅卷宗,调取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利息计算,多次召集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请金融专家对欠款利息进行计算。通过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及案外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三套别墅的查封。至此,历时17年之久的五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