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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公开宣判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
作者:郭华阳   发布时间:2018-11-12 15:55: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北辰法院公开宣判了张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案。

  经审理查明,北辰法院在审理天津市某油墨制造有限公司起诉河北省廊坊市某印刷有限公司、欧阳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7年5月5日查封了河北省廊坊市某印刷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印刷机1台、出版机1台、冲版机1台、起码装订机1台,并履行了告知义务。2018年1月,被告人张某私自将查封的设备出版机1台、冲版机1台、起码装订机1台予以变卖,所得赃款共26.5万元。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认罪悔罪。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北辰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动进位,加大与执行部门的对接,及时与执行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执行法官7次审查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并就入罪标准、证据固定、证明标准等方面提供意见。2018年已经审理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案件2件,配合执行部门加大对 “老赖”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