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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坚守不忘初心
全市233名法院干警获授荣誉天平奖章
作者:吴玉萍   发布时间:2018-12-29 16:33:41 打印 字号: | |
  为鼓励全市法院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为人民司法事业做出贡献的干警,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向全市法院233名符合条件的干警颁发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

  据了解,“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长期投身于人民司法事业的法院工作人员专门设立的荣誉奖项,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审批,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名义颁发。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办法》规定,荣誉证书和奖章的颁发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从事法院工作满三十年的在编工作人员以及退(离)休人员,以及在边远山区工作不少于二十年的法院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每年颁发一次。

  此次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的233名天津法院干警,三十年如一日,始终不忘初心,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人民法院,将毕生的精力倾注于司法事业,见证了人民法院的发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绩。他们忠诚履行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亲身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改革开放以来法院工作发展,为保障天津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市高院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以老一辈法院干警为榜样,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承好老同志的优秀品质,保持忠诚敬业、公正为民的政治本色和执业宗旨,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端正司法理念,秉承司法良知,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在老一辈法院干警崇高品格与思想境界的感召下,坚定职业信仰,坚守职业追求,锐意进取、敢挑重担,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