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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河东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黑物业”9名被告人获刑
作者:马洁 李石   发布时间:2019-01-14 17:05:00 打印 字号: | |

“‘储家的业委会’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因为这个物业,我们都不愿意回家住了。”

2018年3月,公安河东分局接群众举报,称万春花园小区储某发一家以业主委员会名义把持“黑物业”,获取这一线索后,河东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2017年12月开始,为了强占小区物业管理权,非法获取利益,储某发、其女储某薇以万春花园业委会主任和执行秘书的名义,多次带人扰乱物业公司正常管理。

2017年12月12日下午,储某薇纠集其母张某某、其妹储某芳及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在小区内堵截两名业主,进行辱骂推搡,并在业主微信群内发布了威胁业主的信息。

2017年12月14日,储某薇在物业办公室与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将其殴打致鼻骨骨折,储某发同时殴打了保安人员。2018年1月5日,储某薇在物业办公室对一名交费业主进行阻拦、辱骂及推搡。2018年1月6日,一对姐妹到物业应聘,与储某薇发生口角,后被储某发、张某某、储某薇殴打致伤。期间,储某薇还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张某、张某某、赵某某、王某等人采取霸占物业办公室、阻扰业主缴费、抢夺物业账本等方式,为储家霸占物业造声势。事后,储某薇向张某等人支付了5万元的“感谢费”。2018年2月,原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储某发、储某薇父女二人以业主委员会自治为名,强行更换小区门禁系统、重新办门卡,对小区业主进行辱骂,恐吓逼迫向其缴纳物业费,严重影响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河东区法院对以储某薇为首的9人涉恶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河东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对首犯储某薇等9名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东区审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来源:《天津政法报》2019.1.11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