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海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适时启动拍卖程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
原告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某钢结构公司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静海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由被告天津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某国际贸易公司货款人民币36万元及利息。
被告天津某钢结构公司周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遂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静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了查询。反馈周某名下有一部豪华车辆,如拍卖车辆则可执结,但是由于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及强制执行对双方造成的不利影响,一边积极协调当事人为双方做工作,希望被执行人尽快还款,力求促成和解,另一边立即将被执行人周某的车辆进行了查封。但经过案件承办人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迟迟不肯归还货款。后在静海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中,成功将车辆扣押至法院。
为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成交后,依法将款项发放给申请人,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结案文书,该案就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