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汉原系静海区某村村民,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其妻子朱老太和子女遂将事故相关责任人诉至静海法院,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后,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判决事故责任人杨某某赔偿朱老太及子女75700.5元。
杨某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朱老太及子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履行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实地调查,被执行人杨某某肢体残疾,无偿还能力,申请人朱老太的生活也很困难,加之丈夫去世更使她的生活雪上加霜。执行法官多次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如不履行判决义务将带来的后果,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另一方面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在一次谈话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朱老太家生活条件不好,子女均生活困难,都是在村里打工为生,刘老汉在世时由于有儿有女,也没在村里办低保救济。朱老太还表示,自己知道杨某某是四级残疾,不要求将其拘留,就想尽快拿到执行款。
为了使涉民生类案件困难当事人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文关怀,执行法官决定为申请人朱老太申请司法救助,院、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把关,执行法官精心准备,在执行指挥中心及院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下,成功为朱老太申请司法救助款50000元。
朱老太领款后的第二天,冒着寒风向静海法院送上了一面绣着“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的锦旗,接过锦旗后,执行法官向朱老太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她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她的生活越来越好。
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短短数语诠释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和信任。今后,静海法院执行局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继续以涉民生类案件为工作重点,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