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鸿忠书记在市委常委会第104次(扩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高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出席会议,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对天津工作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和对天津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为天津发展指明了方向,倍感亲切温暖、倍受激励鞭策。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体现为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创新有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要加大创新驱动发展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为龙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涉外审判工作,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依法审理涉及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惩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立足司法职能,依法保障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家安全感,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要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惩污染环境犯罪,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天津海事法院专业性及跨区域管辖优势,依法审理海水养殖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等海洋环境污染案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渤海综合治理。三要加大民生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着力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坚持把释法明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加大司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力度。推进“诉源治理”,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分调裁审”改革,拓宽纠纷解决渠道。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促进矛盾化解。五要加大京津冀司法协同发展力度。加强与京冀两地司法协作,完善司法协同机制。推进京津冀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和网上立案机制建设,健全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和规范性文件联合制定机制,促进三地法院裁判标准统一规范。创新京津冀案件管理模式,推动京津冀审判信息智能推送和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京津冀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建设,增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