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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审判区:12小时顺利腾空4617平方米涉案土地
作者:孙媛媛   发布时间:2019-01-28 16:42:39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月23日,功能区审判区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集体出动,强制执行天津开发区热电仓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与闫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拆除被执行人及其租户的地上附着物,腾空4617平方米土地,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本案执行完毕。

  据了解,自2014年开始,原被告签订租赁合同,原告将协议土地出租给被告用于仓储业务,被告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租赁期间,被告在租赁场地上除了仓储使用外,搭建未经行政机关许可、未经出租人许可的地上物,且利用地上建筑物经营餐饮等业务,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更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于2016年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被告未予整改,2017年6月原告基于以上原因向被告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腾空租赁场地并交还。原被告未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该院,经一审、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五日内腾空场地,并将场地恢复原状后交还原告。

  2018年9月4日,经热电公司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土地面积达4617平方米,被执行人将土地划片出租,大多用为废品回收,地上散布各种废品、集装箱及大型设备。为了执行活动的顺利开展,执行法官针对地上承租用户偏多且地上附着物繁多杂乱的情况,对租户挨家挨户进行沟通协调,并数次召集租户集中动员,号召主动搬离,然而在被执行人未明确表示配合执行的情况下,劝说租户的收效几乎为零。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对涉案租户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阻碍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协调当地相关部门排查现场安全情况,为确保后期执行行动的万无一失扫清安全隐患。

  2019年1月23日,功能区审判区元旦后的首次大型执行行动拉开帷幕,全体执行干警分工明确,成立安全保障组、现场清拆组、应急处置组,做好随时拘留妨害执行人员的准备,保证法律在实体和程序上的严格遵循。被执行人及租户在看到法院坚定的强制执行决心后,放弃了违法抵抗的意图。经过审判区执行局12个多小时的奋战,4617平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被清除,审判区顺利将腾空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春节不打烊,功能区审判区将一如既往坚定“决胜执行难”的信心,积聚合力,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