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男,1978年2月出生,汉族,天津市和平区人,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刑庭一级法官。任法官以来,该同志审理的2000余件民事案件和300余件刑事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信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该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先后荣获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优秀法官、感动西青十优人物、西青好青年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二等功3次,作为火炬手参加了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火炬传递仪式。
多年来,刘斌始终保持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在基层审判一线,为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无私无畏、无怨无悔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在案件审理中,他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总是竭尽全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此,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已成为他工作的常态,同时为实现案结事了,他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熟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嗓音总是沙哑的。面对日益激增的案件数量,他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主动承担起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任,自2017年调任刑庭以来,共计收案316件,各种棘手、疑难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中,都会迎刃而解,很挑剔的当事人,事后都会对刘法官竖起大拇指。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刘斌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其热爱的审判事业中,用切实的行动践诺着一位人民法官在天平下的诤诤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