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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向市高院反馈意见
作者:吴玉萍 李鹏   发布时间:2019-01-30 11:00:28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下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工作意见反馈会在市高级法院召开。会议由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组长高树彬、副组长刘振芳及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

高树彬充分肯定了市高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他指出,市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精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同志及班子成员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任务,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系统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宣传,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统筹指导法院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积极成效。他还针对存在的对专项斗争认识性不够高、发动群众的深入性不足、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李静代表市高级法院党组作表态发言,对第四督导组对市高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她强调,全市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坚定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拿出更实更细的整改措施和具体举措,贯彻好落实好督导整改意见。要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成果,准备迎接和全力配合中央下一轮督导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市高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扫黑办负责同志,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和扫黑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