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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以实际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说不
作者:赵龙飞 姚佳星 李石   发布时间:2019-02-01 16:05:28 打印 字号: | |
  时值岁末,河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外地农民工与本地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10余万元劳务款得到有效落实。

  2017年,A公司雇佣刘某等7人派遣至B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刘某等人提供劳务后,A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款,在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系外来农村务工人员,年关将近着急回老家过年,为了让他们过上一个安稳踏实的春节,当天便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起初,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农民工因拿不到血汗钱情绪激动,而企业也确实存在困难。承办法官就存在的矛盾焦点问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劝导,通过耐心地做工作,细致地释明法律,并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会导致的严重后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7位原告劳务报酬共计10余万元,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件从审理到结案仅用时两周,在案结事了、高效审理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说不!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