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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法院三名申请人获执行保险救助 首笔救助金已全额到账
作者:孟思洁   发布时间:2019-02-03 11:31:29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关怀,南开法院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的精神。截至目前,三名申请执行人的救助申请已获审批,首笔保险救助金6万余元已全额到账,另两笔正在发放中。

  此次集中保险救助工作,是通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方式,对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保险救助。春节将至,为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能尽快获得保险救助,安心过年,南开法院执行局依照最高法院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部署落实。

  申请执行人李某,两年前因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邢某,并委托其户籍所在地山东日照某法院进行调查,但均未查找到邢某下落,经财产查控,邢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李某老两口患有慢性病,唯一的女儿也没有工作,生活条件十分困难。

  申请执行人孔某是天津某科技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自2017年开始拖欠孔某工资,拖欠数额达8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传唤到庭,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据孔某表示,其因病致残,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再就业。

  申请执行人孙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事故造成其九级伤残。经查,被执行人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宋某被传唤到庭后,态度十分嚣张,先是不断要求申请人降低执行数额,申请人一再退让后,宋某依然拒绝缴纳案款。经再三教育无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宋某仍不配合,向申请人大喊“拘了我,你们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这三名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都面临着生活上的严重困难,保险救助金是他们暂时渡过难关的希望。1月25日,申请执行人孙某和妻子一同来到南开法院执行局,为执行法官李旭东和书记员送上锦旗,“钱到账了,我们终于能过个好年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一直以来,南开法院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执行救助在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作用。在不断加大对“老赖”打击力度的同时,多维度传递司法的温暖与关怀,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