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新闻
一中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孙玲   发布时间:2019-02-11 17:44:41 打印 字号: | |
  2月3日,一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做好人民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科学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安全形势,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精准把握当前工作形势任务、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院《通知》紧密结合法院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提出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针对性和指导性强,为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了具体指导。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张勇结合一中院实际,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院干警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从思想上、工作上、保障上做好充分准备,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作为政法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打击犯罪、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本身就是化解社会风险。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敏感复杂案件的鉴别力,注意把握好分寸和尺度,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提升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建设,积极防范化解审判执行工作风险、法院队伍管理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确保法院工作经受住“四个考验”。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永葆斗争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做好全年工作谋划,在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各项工作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范和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全力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