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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与河北省乐亭县司法局建立海事法律援助机制
作者:马吉海   发布时间:2019-02-21 15:32:2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提升海事司法服务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月19日,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与乐亭县司法局共同召开了海事法律援助座谈会议,并签署了《关于建立海事法律援助机制的协议》。

  座谈会上,乐亭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介绍了乐亭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和流程,海事法院也阐明了曹妃甸审判庭的海事法律援助需求,双方就建立海事法律援助机制展开了详细严密的协商和论证,并就此项工作达成了协议。协议明确乐亭县司法局在天津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乐亭县司法局法院援助中心负责人担任该站站长,双方各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法律援助站的工作职责包括登记援助律师、收转援助申请、开展法律讲座等。该协议详细规定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双方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互通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此次座谈会扎实落实了派出法庭海事法律援助机制,有力加强了天津海事法院与唐山驻地司法行政单位的联络机制,切实保障了驻地群众的诉讼权益,显著提升了天津海事法院公信力和影响力,有效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