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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执行警务室正式启动运行
作者:程相波   发布时间:2019-03-04 16:35:20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上午,滨海新区法院召开执行警务室启动会,滨海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振清,滨海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任红卫出席,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代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代表参加。

  会上,刘金洪宣布滨海新区法院执行警务室正式成立并启动运行。讲话中,刘金洪对滨海新区法院执行警务室的建立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加快执行警务室建设,建立滨海新区法院执行警务室,是新区公安局和新区法院通力协作、主动作为、合力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的一次有益实践,对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刘金洪强调,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也到了推动长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窗口期。滨海新区法院执行警务室的建成启用构建了执行警务协作新格局,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找人”方面的信息化优势,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打击拒绝执行的无缝对接,有利于法院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强化对被执行人及财产采取快速精准的查控措施,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从而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刘金洪还就做好执行警务室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依法依规利用公安机关的大数据系统查询相关信息,严禁私自查询与案件无关的当事人信息,对查询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仅限执法办案使用。二是要遵守执行警务室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执行警务室运行机制,强化程序意识,确保有序对接,案件承办人将相关查控材料统一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对接。三是要维护好执行警务室工作秩序。全体法院干警要配合好执行警务室公安干警的正常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执行警务室办公区域。四是要用足用好查询反馈信息。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依法惩戒逃避执行、消极执行、规避执行等拒绝执行的行为,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