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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审判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
作者:王立杰   发布时间:2019-03-11 15:26:24 打印 字号: | |
  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关系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做好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不仅有利于树立法院积极形象,更有利于倡导全社会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塘沽审判区牢固树立人性化的审执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加强完善家事审判制度,邀请妇联专家进行座谈。按照《最高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要求,塘沽审判区设立家事审判庭试点,专门设立调解室与家事审判法庭。切实转变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为进一步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特与滨海新区妇联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同探求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二是审慎签发人身保护令,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以来,塘沽审判区共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8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4件,驳回申请人申请2件,准许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及儿童,有部分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申请签发人身保护令。对于提起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首先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对于经调解,双方自愿和解的,准许其撤回申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法官予以签发人身保护令,充分发挥人身保护令的作用,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家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历来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执行数额可能不大,但其中多涉及子女探视、抚养费等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塘沽审判区严格贯彻“坚决打赢执行硬战”的精神,对于此类案件更是放在心上。有的当事人拒绝对方探视子女,拒绝给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宽严相济,耐心调解,最终促成案件圆满解决。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关系社会和谐的大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注重人文关怀,才能真正弘扬文明进步的伦理观念,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我们永远在坚持不懈地努力,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