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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家事审判再发力 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者:王飞   发布时间:2019-03-11 16:50:07 打印 字号: | |
  3月7日下午,“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红桥法院在新落成的洪湖里社区家事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18年家事案件审理情况,发布2018年度家事审判典型案例,并介绍洪湖里社区家事法庭建设和运行情况。红桥法院民四庭庭长陈国女,副庭长张彦海,家事调解员郭丽芬、宋景凤、何兆洁出席。法制日报、中国网、天津政法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天津广播电台、红桥有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红桥法院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飞主持。

  发布会上,王飞用客观真实的数据分析新形势下家事审判工作五大新特点:一是由于掺杂情感因素,家事案件当事人理性程度较其他民事案件当事人低;二是离婚案件中,大龄青年仓促结婚导致离婚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涉棚改继承类案件数量较多,审理难度较大;四是丧偶老人养老面临困境;五是闪婚闪离婚姻,双方家庭损失较大。因家事案件大多发生于亲属之间,为了化解家庭矛盾,红桥法院在家事审判实践中既加强依法办案,更注重情感弥合,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力求案结事了,2018年家事案件的调撤率为50.73%,比2017年增长了近11个百分点。

  陈国女介绍了洪湖里社区家事法庭建设和运行情况。新落成的社区家事法庭位于红桥区闹市区临街底商,今年1月底对外开放。社区家事法庭职能定位偏重离老百姓最近的婚姻家庭类纠纷,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律咨询,以社区法庭作为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开展婚姻家庭、继承类的法律咨询,举办“家事法律小讲堂”,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诉前调解,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诉讼服务端口前移,在社区内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巡回审判,在社区法庭开庭审理家事案件,便民诉讼,以案释法,发挥案例示范效应,源头预防家事纠纷。社区家事法庭聘请2名家事调解员工作日驻站服务,实现了常态化运行,并与区妇联合作建设“红桥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一个月累计接待群众20余批次,受到周边群众广泛好评。

  随后,张彦海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社会公众讲解离婚案件、继承案件、赡养案件以及抚养案件中的法律知识。

  发布会后,各媒体记者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陈国女、张彦海及家事调解员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详实、细致的回答。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