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法官,我们找到王某的下落了,他今年回家过年了,在沧州市泊头市某镇某村,你们能拘留他吗?”“在哪儿,您能提供准确位置吗?如果可以,我们立即部署!”“可以可以,我们就住一个村,我盯住他!”“好的,明天一早就到,您盯好!”此番对话发生在津南法院某工伤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亲属与承办法官之间。
通话次日,因大雾高速封闭,两辆警车在晨雾笼罩中缓行。在不断的电话沟通与催促、耐心的解释与回复中,四个小时后终于到达目的地。为避免打草惊蛇,车辆停在村外,待三名法警进行地形勘察后,立即与申请执行人的亲属沟通,其告知王某应该在家里。为免无功而返,执行法官一行在该村唯一出入口蹲守,便宜行事。当再次询问申请执行人的亲属时,他却说:“我不在村里住了,我的亲戚告诉我他在村里,但是现在出去了!”“既然王某回来过年了,那他肯定会回家。”执行法官决定继续等待。等待中,执行法官先与村民打探,正在交谈询问时,一辆车进入大家的视线,“这就是他的车,他进村了。”村里人说道。由于前期查控时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相关车辆,众人未轻举妄动,电话联系了在村口蹲守的法警,指明车辆、车牌,要求驾车人下车核实身份。经核实,此人正是被执行人王某。
王某一脸惊愕,两名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出具法律文书后将其拘传至泊头市法院执行局。在兄弟法院的配合下,王某对所涉案件并无异议,但是情绪反复,一再推翻双方和解意向,并表示其身患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症,与泊头市法院协调商定后,决定将王某拘传回津南法院询问,以便案件化解。
执行法官快马加鞭回到院里,向院领导请示后,作出拘留决定。在咸水沽医院对王某进行拘前体检时,发现并未如其所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病症,但肺结核不能确诊,遂转至海河医院再次进行专业检查。此时,已至21时,专科医生已下班,只得先将被执行人带回院里看管。离开医院的路上,承办法官对王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进一步明理释法。最终,王某服判,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津南法院执行行动,维护了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既是执行行动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履职尽责、秉公执法,切实解决执行难既是法院人的职责却更是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