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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馅饼”成了陷阱,该如何维权?
作者:齐越   发布时间:2019-03-13 15:53:52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居民王女士购买了一处位于东丽区的新房,购房后为布置这个新家,王女士前往市内多个装饰城、家具城咨询装修事宜。在敲定与某装饰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参与了商家“疯狂彩蛋抽奖活动”,广告中明确许诺100%中奖,王女士通过一种装修返现活动,抽得活动四等奖,奖品为42寸彩电1台、微波炉1台,并在装修合同项下注明,装修工程完工后由某装饰公司给付。但由于工期过长且有相应增项等诸多原因,装修公司拒绝给付赠品,故成讼。经一审、二审程序,法院依法判决某装饰公司给付王女士彩蛋抽奖赠品42寸彩电一台、微波炉一台。

  判决生效后,某装饰公司仍拒不履行。王女士的官司是赢了,但胜诉文书一直没有兑现,内心焦急却对于这种给付赠品的判项不知如何申请执行,于是前往东丽法院执行局咨询。该院负责值班接待的副庭长田培东表示该文书有明确的判项,可以申请执行,当日即收取了王女士的申请材料。经随机分案,该案分到了法官刘冠球手中。为加快案件执行进度,没等网络查控反馈,刘冠球就先联系某装饰公司,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为防止被执行人在赠品上动手脚或者引起新的不必要麻烦,刘冠球要求其将赠品送至东丽法院,在法院执行接待室完成开箱、验货与交付。三日后,某装饰公司网购一台42寸彩电、一台微波炉,收货地址填写的是东丽法院。到货后,刘冠球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场,王女士验货无误后,因两个赠品体积较大,刘冠球主动与一名法警帮王女士搬到车上。就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东丽法院提醒:套路千万条,谨慎第一条。馅饼成陷阱,维权两行泪。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东丽法院在消费者保护方面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妥善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在行为执行上下大力气,努力兑现消费者胜诉权益,为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