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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199名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作者:陈宇华   发布时间:2019-03-19 17:29:44 打印 字号: | |
  3月14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大法庭组织新任的19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就职宣誓仪式。经过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查、任前公示、人大任命等程序,和平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这199名人民陪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和平法院的首批人民陪审员。

  下午两点三十分,就职宣誓仪式准时开始。和平法院副院长陈长东宣读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和平法院党组成员、院长李鹤贤,和平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副局长马启民等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及胸徽。随后,由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庆超领誓,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五星红旗庄严宣誓。

  “成为一名陪审员我感到十分荣幸。过去我们没有机会接触庭审,对于法院的印象大多来自一些新闻和影视作品。从今以后,我不仅要做好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和调解中发表建议,发挥好自身专业优势。更要做好一名普法宣传员,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传递法院、法官公正司法的正能量。”人民陪审员代表柴婕婷激动地说。

  和平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去年一年,通过随机抽选的形式,共有3314件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人均参审案件将近30件,类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为了让199名新任陪审员快速了解和适应“新身份”,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和平法院积极开展培训,为他们讲解《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宣誓仪式结束当天,和平法院研究室主任于筱江为他们进行了授课。“听了课我才知道,人民陪审员还叫‘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法庭上和法官拥有相同的审判权利。既要陪审,还有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是不行的!”人民陪审员王睿巍说到。

  一年之计在于春,选任工作的完成也意味着陪审工作的开始。今后,这199名人民陪审员将通过系统随机抽选,作为参审人员,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审理当中去。正如院长李鹤贤在宣誓仪式上所说的,“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不断加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法院审判纪律,才能够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强化司法民主,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