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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开展“3.15”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作者:温金凤   发布时间:2019-03-20 20:43:30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红桥法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与双环邨街新东里社区党委、红桥区司法局双环邨司法所、红桥区公证处联合举办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3.15’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红桥法院告申庭法官刘长青、杨明、潘成方参加活动。

  活动中,刘长青法官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的服务情况向广大居民进行了介绍。该法庭自2017年3月在新佳园东里设立以来,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在保障辖区老年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2019年,该法庭将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着力化解涉老纠纷,并与区司法局、司法所做好衔接,满足群众各项法律需求。

  在现场,三位法官就居民关心的“3.15”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件。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