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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专项执行“春季行动”初见成效
作者:李海 温金凤 丁渤海   发布时间:2019-03-26 16:16:56 打印 字号: | |
  今年3月起,红桥法院开展专项执行“春季行动”,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案件67件,对38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1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到位金额620.04万元。

  红桥法院积极总结执行规律和经验做法,采取三项举措,助推专项执行“春季行动”。一是实施重点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与司法拘留衔接机制。召开执行法官会议,各执行团队研究确定存在虚假承诺、拖延执行等情况的重点被执行人名单,由资深执行法官带领工作团队进行集中约谈并留痕。经集中约谈,仍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抗拒执行,情节严重者,当场予以司法拘留。“春季行动”开展以来,已传唤重点被执行人8人次,司法拘留2人。二是组织重点案件现场调查与入户走访。各执行团队选定存在案情疑难复杂、当事人间对抗情绪较大等情况的重点案件,由执行局统一部署,调派干警进行现场调查及相应查封等后续工作,必要时安排司法警察陪同。对因身体原因等不便来到法院的当事人,安排社会阅历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赶赴其家中或现居住地走访、询问。三是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妥善化解涉企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是企业的案件,坚持开展案前约谈,并结合前期查控结果,确定被执行企业财产状况;依法告知被执行企业如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法律义务,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帮助被执行企业,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充分协调申请执行人,尽量在不影响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促进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就案件执行达成一致。“春季行动”开展以来,已有2起涉企疑难执行案件未使用强制执行措施,以当事人自动履行方式顺利结案,涉及房屋800余平方米。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