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塘沽审判区大沽法庭受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该案件被告为外省市人员,送达程序运行困难,当事人对法院的电话通知存在质疑,拒不配合到庭应诉、拒不提供准确送达地址,邮寄的应诉材料也被退回。承办法官陈玮及书记员多次联系被告,告知其应诉的重要性,并向其耐心解释法院邮寄应诉材料是通过邮政快递法院送达系统,具有完全的公信力,经过多次沟通后,被告提供了自己的准确地址,并顺利签收。
签收后,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未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在诉讼中直接给付原告起诉款项,承办人告知法院保管款账户,但被告对法院仍有怀疑。在承办人和原、被告共同商议下,决定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直接沟通。通过微信视频,被告对法庭及承办人有了更加直接的认知,并消除了之前内心的疑虑。后被告给付原告起诉款项,该案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