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晚上9点半,河北法院执行局法官赵杰对身旁的助理和法警说:“被执行人终于拘进去了,大家辛苦了,快回家休息吧!”
该案系申请人薛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河北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查找并留置传票,其家属均表示被执行人不在天津。3月21日下午17点40分,正在整理卷宗准备下班的赵杰接到了申请执行人薛某的电话,“赵法官,我们看见被执行人了,就在小区里!”薛某称发现了久传不到庭的被执行人王某,赵杰立刻将情况汇报给相关领导,并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前往王某租住的房屋。到达现场后,王某果然在家,执行干警随即将其带回法院,并通知申请人到庭进行开庭。
庭上,被执行人王某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在法官释法明理后,王某仍无履行态度,赵杰决定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当晚9点30分,赵杰一行完成了对王某的送拘。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产生了威慑作用,目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正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案件有望顺利解决。
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各种情况瞬息万变,“查人找物”更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被顺利履行,河北法院执行干警绝不放过任何线索,即便是休息时间也要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牢牢把握办案时机,努力为申请执行人实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