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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法院百名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作者:李妍岫   发布时间:2019-04-02 15:24:57 打印 字号: | |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随着庄严的宣誓声响起,全体人民陪审员高举右手,面向国徽作出了神圣而庄严的承诺。3月29日,宁河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区司法局副局长吴顺成、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靳国霞、区法院副院长马会丽及全体人民陪审员出席会议。经过报名推荐、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查、任前公示、人大任命等程序,宁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10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正式就职上岗。

  会上,靳国霞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文件,与会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和人民陪审员徽章,全体陪审员在马会丽同志带领下进行就职宣誓。陪审员绳贺蕊、王广斌作为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吴顺成介绍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并对新任命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希望。

  会议指出,全体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证,也是法院与社会及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等重要意义,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牢固树立学习理念,坚守法治信仰。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审判业务,在运用自身阅历、经验优势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尽快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的意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二是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彰显司法担当。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制服的法官”,不仅应具备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具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意识,要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在参与审判工作中要始终秉承理性、客观的态度,心存正义、敬法慎独、认真履职,自觉维护司法形象,彰显司法担当。三是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维护司法权威。要时刻以人民陪审员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为人民用好审判权。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司法公正与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既要监督制约审判工作,又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维护司法权威。

  就职宣誓仪式后,为进一步加深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增强了业务水平和工作适应能力,马会丽围绕人民陪审员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新规定所遵循的核心精神和基本原则、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陪审职权的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法定义务及行为规范等七个方面进行了任职培训。
责任编辑:王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