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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民四庭党支部赴三中院开展业务指导交流
作者:赵伟   发布时间:2019-04-03 17:00:23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高院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近日,高院民四庭党支部部分青年干警由张跃民副庭长带队前往三中院,与三中院民二庭、民三庭全体干警及滨海新区自贸区法庭党支部部分干警就涉外商事审判以及涉不动产审判等业务领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张跃民围绕涉外商事审判与涉不动产审判近期司法实践,对总体把握的问题及业务能力提升重点予以提示。他强调,三中院涉外商事审判队伍和涉不动产审判队伍都是新组建的,干警们要善于学习、懂得坚持、注重磨合、持续提高,迅速适应新岗位带来的新挑战。关于涉外商事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明确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以及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涉外商事案件及与外向型经济相关案件的归口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有关审判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确保相关案件的审判质效。于轶男、张昕等高院民四庭青年法官分别围绕涉外送达、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的审查重点、操作流程、审判难点进行了讲解,并解答了部分法官的审判实务问题。张跃民还围绕涉不动产审判中需要注意的“一类案件、两个历史问题、三种行政程序”等问题,以及“涉不动产纠纷鉴定”实务操作的理念、方法、审鉴配合与衔接、质证认证等进行了讲解与培训。

  此次交流培训活动,是高院民四庭党支部深入开展实践“学习、调研、尚能、亲民四个之风”,深入基层学习、调研的重要举措,得到了三中院及自贸区法庭的广泛好评。今后,高院民四庭党支部将继续紧贴服务需求,落实系统指导调研职责,下基层、办实事、解难事,提升系统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整体审判质效,进一步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