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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的救赎
   发布时间:2019-04-08 11:24:09 打印 字号: | |
  即使表面看来,我的开场白貌似与论坛无关,但我仍坚守这样的信念:“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我主要承办刑事简易程序案件。诚然,这样的职责岗位使得审理惊天大案的荣耀风光与我无关,但我深知每一件刑事案件都关乎生命与自由,都维系家庭与社会的平安。我无意将我的工作渲染到不可触摸的神坛,我自知我承办的只是一些在法律上、在证据上、在专业上的小案。但我会认真地查阅每一页预审卷;悉心列明每件案件的审理提纲;逐字逐句核对判决书,就算是一个标点符号也要力求完善。因为我坚信程序的简易不代表案件的简单!

  “宽严相济”指导思想的提出让身为刑事法官的我,肩负的不仅是正义与责任,更是时代寄予厚望的宽容与温良。何为“宽严相济”?我不想把她复杂化为深奥晦涩的理论,我深知大道至简,这是宽恕过失与严惩犯罪的相得益彰,而宽容确定要在严峻之前!

  我所面对的刑事被告人不是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不是恶贯满盈的通缉要犯,他们只是偶犯、初犯、过失犯……他们通常主观恶意不大,有些犯罪甚至只是参杂了意外的祸端。面对森严的法庭,他们有的不仅是悔恨,更多的却是畏惧与失控,无助与彷徨。他们在等待公正法律追究的同时更流露出对改过自新机会的渴望。

  我自知力量微薄,但我对力所能及的改造注入了全部的热情,融入了合理的创新。我结合简易案件特点探索“挽救型”社区矫正模式,在判决前重点考察被告人的日常表现、家庭情况、担保能力等诸多细节,在宣判时,阐述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管理要求,责令其严格遵守、定期汇报,减少再犯的可能性。此外,我经常通过回访了解他们的心理特点,将矫正结果回馈到审判的量刑适用中,以便更准确的把握缓刑等的适用条件。说句良心话,有些工作我并非非做不可,但仅仅开庭、判决、宣判不应是一名有责任感的法官的全部职责,我相信付出的积累,我相信细节的力量。

  在承办李某交通肇事案时,我通过阅卷与庭审调查发现李某只是一名二十多岁的货车司机,他生性老实,没有前科,妻子务农,加之上有老母,下有两个孩子需要供养,家境十分拮据。发生事故后,他虽马上拨打了“120”和“110”,但仍造成一死一伤的结果,根据交通队的责任认定情况,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按照调解协议,李某本应对死者家属者行24万元的民事赔偿,但是李某考虑到自家的经济条件和赔偿能力,更担心自己作为外地人撞死了当地人,即使赔偿了也会被判入狱多年,实际履行的积极性并不高。在掌握了李某的心理顾忌之后,我首先教育他:“交通事故不但夺走了死者的生命,更给家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和伤痛,虽然金钱赔偿不能挽回生命的损失,但至少可以给死者家属一点经济上的补偿。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意摊上,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了事实,就要勇于面对。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和两个孩子的父亲首先要有所担当,造成这样的伤害如果不尽力赔偿,即使你坐穿牢底,良心能安稳吗?!此外,请你相信法官判案依据的是法律与证据,与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无关。进行民事赔偿、取得家属谅解都是法律允许的量刑减免情节,请你认真考量。”经过反复释法与劝说,李某同意向家乡的亲戚凑钱赔偿。与此同时,我在预审卷中发现了伤者与被告人对于事故发生时“天色已黑,路灯未亮”的一致陈述,据此,我向死者家属做解释工作:“被告负全部责任,法官一定会依法惩处他。但处于这样的光线环境确实容易出事故,被告家境极为贫困,他是通过向家乡多达二十多位亲属借钱凑齐的赔偿款,他才二十多岁,上有老,下有小,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给他一点同情和原谅。”死者家属在了解被告人情况并拿到那筹集不易的赔偿款时表示:“人心都是肉长成的,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虽然悲伤,但就冲这个孩子找遍了全部二十多位亲属借钱赔偿,我们知道他心实,他还年轻,今后的路还长,我们也希望法官给他一个机会。”最终,我依法对李某适用了缓刑,宣判当天,他家来了十余名亲友在外等待,他们告诉我:“天津法官,您这样判案我们服!”

  “有罪必罚,罚当其罪”是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给予受害人的公道抚慰,“罪责刑相适应”是我作为人民法官依法裁判的基本素养。然而,我通常想轻微的错误不应用一生来补偿,否则这些偶染微瑕者将因轻度的出轨被“罪犯”的恶名终身烫伤,本来一念之间的恶意将因偶尔的逾越被深度释放,犹如《悲惨世界》中因为偷窃一块面包而服刑十九年的冉·阿让。

  冉·阿让本是一个老实忠厚的果枝修建工,和带着好几个孩子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在一个冬日,冉·阿让偷了一个面包,可他并没有真正偷到。因为他刚把手伸就橱窗,就被人发现了,手还被橱窗尖锐的玻璃划破了,鲜血直流。然而,因贫穷偷盗了一个面包却使他付出了惊人的沉重代价——他被判苦役,更因三次越狱加刑,共判十九年。一块面包与十九年的苦役之间,价值悬殊何其之大?!之所以屡次越狱,并非因为他不知道失败的结果将是刑期的离奇延长,只是他的内心并不信任这样没有宽恕、灭绝希望的法律。

  当冉·阿让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大家怀疑他,厌恶他,排斥他,只有慈祥的米里艾主教接纳了他。夜半时分,多年来穷困的习惯让他故态复萌,偷走了主教家的银器,不料半途被抓回对质,令他惊讶的是主教非但没有揭发,反倒为他撒谎掩盖,警方走后,冉·阿让跪求原谅,主教只要他宣誓将灵魂交付上帝,自此重新做人,并将一只银烛台也送给他,说:“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

  幸免再次被捕的冉·阿让感于主教的善良恩惠,化名马德兰来到蒙特勒小城,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通过聪明才智当上市长,改变了城市的经济社会状况。可后来为了拯救一个毫不相干人的命运,他坦白了过去,这使他多年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旦,甚至遭到追捕。几经辗转和再次改名后,他本可安度晚年,却为了养女的命运而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这段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变幻无常于我而言并非一部单纯的名著,在以法官视角审视案例的过程中,我挣扎过、思考过、感受过、顿悟过:冉·阿让偷一块面包救济外甥,原本只判五年徒刑,却屡屡越狱以致罪刑加重至十九年。对此,我想公道地说一句,无论五年还是十九年,都是一场量刑畸重的荒谬判决!如果我是这一案件的主审法官,我将至少考虑到犯罪的目的是饥饿,犯罪的动机是贫困,犯罪的结果是未遂,犯罪的对象仅仅是一小块救命的面包!

  我所承办的蔺某盗窃案也让我感受到了给予宽容与希望对于拯救一个犯罪分子灵魂的重要性。蔺某是一名普通的打工妹,薪酬微薄,丈夫无业,还要养育刚满一岁的孩子。生活的困顿使她在一念之差的诱惑下盗窃了网友的手机和部分现金。案发后,她追悔莫及,在庭审过程中一直哭泣,为了弥补过失,她主动退赃并取得了受害人的原谅,本不富裕的她和丈夫四处求人,东拼西凑出了一万元的保证金。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我最终判决她缓刑并处罚金一万元。当她得知自己不必在监狱服刑,可以回家照顾一岁的孩子时,激动得当场跪倒在地,她说:“王法官,谢谢您。我本来以为我这辈子算是完了,要是入了狱,乡下的亲戚知道了,肯定要让我们两口子离婚,我孩子还那么小也没有人照顾,以后我也没脸见人了。”我赶紧搀扶她,说:“这要感谢法律的公正与党的宽严相济政策。”蔺某说:“要不是法官给了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以后不知道怎么样了,您是我的大恩人!”其后,我考虑蔺某需要照看一岁的孩子,法院又地处偏僻的新城区,办理罚金手续来回很不方便,我就自己开车带她办理了保证金转罚金手续并把她送回家。蔺某很感动,说:“王法官,我是个外地来的穷打工的,还犯了罪,您还开车送我办手续,无论怎么感谢您我都觉得有亏欠。”当时,我笑了笑,对她说:“我也是母亲。以后要靠诚实劳动教育好孩子。”没想到仅仅隔了一天,蔺某和她的丈夫专程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廉明高效,执法如山”。不久前,蔺某给我打来电话,说:“王法官,我现在接着上班了,等到年底拿齐了工资,就还上借的钱,然后我们一家三口回老家去。您对我们全家恩重如山!”

  事后,我感慨:“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一味强调重刑的法律可以将人从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变成了一个满心仇恨的囚犯,即使在监狱中受到了法律教育,也往往加深了他的仇恨。法律的惩罚、社会的残害、现实的冷酷一旦偏执到灭绝改过自新的希望,人心只能萌生出盲目报复社会的方案。越是面对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悬殊的贫富状况,一名刑事法官越要恪守正义的底线,越要倡导悔悟与救赎,避免把小偷小摸推向杀人越货、劣迹斑斑的累犯极端。蟊贼小案很可能在绝望的挤压下变异为反叛的极端,我至今记得中学课本上陈胜、吴广率领九百人揭竿起义,推翻暴秦都是源自那句“失期,法皆斩。”如果当时的法律能够留有考虑“会天大雨,道不通”这样遭遇不可抗力的回旋,曾今不可一世的秦帝国岂会在短短的十几年内二世而斩?!

  我虽嫉恶如仇,执法如山,但人伦与良知告诉我“法乃公正与善良之术”,在公正的前提下,既要惩恶,更要扬善。即使是惩罚犯罪的严峻刑法也有宽容温暖的一面,就像安提戈涅那句“律法之内应有天理人伦在”的经典呼唤。

  我无条件地依法审判却始终依照良知办案,我愿以公正、宽容、善良与希望救赎因罪而徘徊在善与恶、正与邪两端的灵魂,如同冉·阿让的一生虽因罪与罚的反复交错而频繁地更改姓名,最终又因正直善良在人生的终点重获承认,他带着立一块无字墓碑的遗愿平静地离开了纷扰的世界,然而我却因他释放无限光明与希望的人心,愿意站出来为他还原一句公道:“他是个善良的好人,他叫——冉·阿让!”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