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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楼上漏水惹纠纷 法官电话化矛盾
作者:郭文超   发布时间:2019-04-09 09:27:29 打印 字号: | |
  日前,津南法院咸水沽法庭法官尹洁审结了两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件,在被告距法院较远、送达不便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及时化解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居住在照明南里的王某,因家中漏水,起诉房主张某,要求其修好漏水处并赔偿各项损失5030元。尹洁了解到,此案在2018年经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电话联系张某后,其表示现居住在山东,不便出庭应诉,尹洁便多次通过电话调解,指导张某如何与原告协商。最终,张某赔偿了王某部分损失,并将漏水房屋修好。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后,王某对张某表示谅解,主动向法庭申请撤诉。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陈某诉赵某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情与上述案件类似,陈某居住在普明南里赵某的楼下,房屋漏水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陈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赵某表示距离较远,不方便领取应诉材料,尹洁通过电话调解两位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释法明理,最终赵某同意赔偿陈某损失。收到赔偿款后,陈某向该院提出撤诉,仅用三天时间,这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便成功审结了。

  案件审结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并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这两起案件的妥善审理,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了人民法官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的智慧,同时也避免了机械司法和后续需要鉴定给当事人增加诉累的问题,体现了法官在办理案件中的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