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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申请人提供线索 小区内连扣两车
作者:齐越   发布时间:2019-04-11 16:20:03 打印 字号: | |
  4月4日上午10点,丁好法官接到申请人代理律师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名下一直下落不明的现代轿车和天籁轿车终于现身,两辆汽车分别存放在华明家园某小区3号楼以及16号楼楼下。得知此消息,丁好立即上报局领导,同时联系外勤组,部署应急方案,并让申请人律师立即联系拖车。半个小时后,员额法官丁好、李陆带着法官助理齐越、法警孙凯、李琦,书记员李希闻共六人,兵分两路驱车前往车辆所在小区,做好布控工作。李陆、齐越和李希闻前往现代轿车所在的3号楼,另外三人赶往16号楼布控天籁轿车。当丁好等人赶到16号楼时,并未发现天籁轿车,经寻找,发现轿车已转移至小区外的公共道路上。

  天籁轿车停置于小区间公共道路的路边,执行人员执行时,周围聚拢了不少群众,议论纷纷。正在张贴封条时,群众站出一人:“你们干什么?这是我老姨夫的车。”说着就要打电话,丁好告诉该群众:“那请你告诉他赶紧把车钥匙送过来,并把车里的个人物品清空。”片刻后,一人来到了现场,称该车为自己买的抵押车,法院不能拖走。面对越围越多的群众,丁好立即让齐越前往增援,同时向其释法明理:“你所说的这辆“抵押车”没有过户,这辆天籁轿车还是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如果你对该执行标的或者执行行为有任何异议,可以到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异议。但如果你要撕毁封条、阻拦法院执行工作,就是另外一种性质了。”听罢,这人未做过多解释,当着众人的面儿,把后备箱里的个人物品拿走,并将车钥匙交到丁好手中。在等待拖车过程中,另一队的李陆和李希闻也碰到了类似的事,车辆使用人与其父亲轮番质疑、阻挠、拒绝交出车钥匙,李陆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向父子二人释法,拖车到达现场后,父子二人才默默离开现场。

  12点30分,两辆拖车相继驶入东丽法院,这是东丽法院首次完成同时扣押两辆汽车的紧急行动。此案通过充分调动申请人积极性,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