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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部署近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
作者:王飞   发布时间:2019-04-11 17:21:50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红桥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2督导组督导天津市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市高院、区委工作要求,就抓好整改落实、配合督导工作进行部署。红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莉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全体中层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积极主动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依法严惩,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10类打击重点,深入开展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突出依法严打,对黑恶势力头目、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绝不手软。同时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要进一步强化沟通配合,主动牵头召开涉黑涉恶刑事审判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开展重点案件会商,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加强法院与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基层组织的工作联动,构建联动融合工作格局。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本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对黑恶势力组织特点、认定标准、典型案例等进行公开发布、解读分析,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优秀干警的事迹,着力营造更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摸排核查,对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既要查本案,也要查关联案件,坚决逐案查清是否存在漏案、漏罪、漏人、漏财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问题。六是要进一步深化破网打伞,加强线索排查,对发现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移送。对涉及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坚决依法从严审判。对法院干警充当保护伞的,坚决刀刃向内,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七是要进一步加强打财断“血”,成立工作专班,集成作战、合力攻坚,从审理、执行各个角度深入分析涉案财产状况,加大案件缴财力度。继续加大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和执行力度,健全完善财产线索发现、查控、处置等措施机制,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八是要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将审判工作和参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起来,充分发挥审判延伸作用,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生背景、特点和成因的调查研究,形成意见建议,以司法建议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及时提供参考。九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着力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加强和充实本院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工作团队,着力培养更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人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不断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