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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集中宣判四起涉恶案件
作者:孟东民 李凤津 吴玉萍   发布时间:2019-04-12 18:21:50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分别对陆亚刚等4人抢劫案、杨建辉等6人抢劫案、申波敲诈勒索案、李学海等9人寻衅滋事案四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结束后,天津高院联合3家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件和相关工作举措。记者了解到,李学海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法院审理的一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天津良好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该案件的审理,不仅打掉了一个以公司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对多家企业多次实施非法讨债,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恶势力团伙,还就强化市场监管、坚决遏制和取缔非法讨债行为提出了建议,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的延伸作用。另外三起案件则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恶势力采用“送财神卡片”“仙人跳”“酒托”等方式,以暴力、言语相威胁,强行劫取或勒索他人财物,连续实施多起犯罪,气焰非常嚣张,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准确定罪量刑,有力地震慑了恶势力犯罪,彰显了天津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据天津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打财断血”,进一步加强“破网打伞”,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全面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水平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