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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多措并举发动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作者:张薇   发布时间:2019-04-15 15:07:28 打印 字号: |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清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铲除黑恶势力“毒瘤”的强大宣传攻势。

  多方面畅通举报渠道。公布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的线索举报电话,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接待群众举报,由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

  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院长和主管刑庭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小组成员。设立六个专项组,分别负责协调联络、资料整理、安全保卫、信访稳控、宣传舆情、后勤保障工作。

  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自媒体推送武清法院涉黑涉恶相关案件的公开宣判等信息,同时转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最新司法解释。

  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以“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预防校园欺凌、共建无黑校园”为主题,由刑庭干警到武清杨村一中以法律分析的方式分析校园欺凌的构成,讲述域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特征以及发展历史,引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组织干警进保利社区进行宣传。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讲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原则和重点打击对象,以此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诉讼服务大厅摆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口袋书,粘贴海报,向往来人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在法院机关LED显示屏、电梯口视频滚动屏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并在下设十三个法庭悬挂简明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恶性“毒瘤”,武清法院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并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