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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三合一”审判全面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作者:李若萌 林楠   发布时间:2019-04-16 15:58:47 打印 字号: | |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和平法院民四庭与行政庭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一起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该案同时进行庭审直播和庭审观摩,市交通运输委员会40余人到庭旁听。

  该案原告致恒(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案外人天津市天翼顺达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原告商业秘密,被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对天翼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取证后,一直未向该公司作出任何行政处罚决定。故原告诉至和平法院,要求被告对天翼公司进行查处,并告知处罚结果。

  民四庭受理案件后,对此案高度重视,依法向原、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与行政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程序严谨,现场庄重严肃、秩序井然。庭审后,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旁听人员表示,此次庭审观摩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在提示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也督促其及时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责。

  此案是和平法院作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的试点法院以来的又一工作成果,同时也对即将到来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起到了宣传作用。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