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准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四个意见”的要求,日前,铁路法院综合审判庭刘光顺副庭长带领干警进行集中学习。会上,刘光顺对“四个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使每名干警对涉黑涉恶犯罪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两高两部的“四个意见”对“恶势力”违法犯罪应该如何处理,“套路贷”、“软暴力”在法律上如何予以认定和惩罚,司法实践中该如何处置涉黑恶财产才能真正实现打财断源等问题上作出了明确认定,“四个意见”对法院干警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坚持依法办案的重要性,同时能够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新的特点和变化,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