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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
作者:张哲浩   发布时间:2019-04-24 15:36:4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4月23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三中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以下简称:专利审查天津中心)签订《知识产权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暨“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启动仪式在天津三中院隆重举行。专利审查天津中心主任魏保志、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继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海玲、天津三中院院长郝树龙、副院长吴立群、政治部主任苏文出席活动,天津三中院全体中层干部及知识产权法庭全体干警参加。

  上午9时30分,活动正式开始,吴立群代表天津三中院与专利审查天津中心副主任杨帆签订并互换《知识产权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确立了包括技术调查官与法律咨询专家在内的多项合作事宜,郝树龙和魏保志分别为受聘的10位技术调查官及7位法律咨询专家颁发聘书。签约后,杨帆介绍了专利审查天津中心概况,钱海玲致辞中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技术调查官的优势,积极服务营商环境。随后,陈继江致辞,魏保志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结合专利审查天津中心专利审查和社会服务职能介绍了专利审查天津中心工作成效,并对此次双方合作的美好前景进行了展望。最后,郝树龙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双方此次合作不仅是天津三中院发展史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天津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上了新的台阶。郝树龙还围绕扎实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落地生根、提升合作广度深度、共创共建一流业绩等方面对双方合作提出意见与期望。

  活动结束后,在郝树龙陪同下,市高院、市知产局及专利审查天津中心的领导同志参观了技术调查官办公室、知产案件审判法庭、立案大厅。

  据了解,双方此次活动举办于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紧紧围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主题,天津三中院在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查明技术事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的启动,能够有效推动双方开展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实现技术信息和法律资源深度融合。下一步,双方还将深入开展合作,将合作势能转化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动能,为天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