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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粤两地法院联手抓“老赖”
作者:宋尤然 郭磊   发布时间:2019-04-25 10:55:49 打印 字号: | |
  “你好,我们是宝坻法院和广东省佛山市三水法院的执行干警,我们来找你们公司的负责人。”据了解,三水法院有件案子的被执行人是天津某机械加工企业的负责人。这家企业是一家在北京成立的公司,并在本市宝坻区设立分公司。该分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以为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天津,三水法院执行局就拿他没有办法,不愿履行执行义务,对来自三水法院的电话一概不接,一概不回。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4月9日,三水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宝坻区,要对公司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毕竟人生地不熟,便向宝坻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宝坻法院执行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行干警与三水法院执行干警进行对接。

  执行干警到王某某所在的公司,发现王某某并不在办公室,据王某某的秘书说,王某某当天并没上班。但执行干警通过调看监控视频,发现王某某当天到工厂上班后,一直在工厂内。法官立即在工厂内进行搜索,最终在一个车间生产线上发现了和工人一起“干活”的王某某。王某某看自己没办法躲了,只好乖乖跟着执行干警上了警车。

  三水法院和宝坻法院干警共同做起了王某某的工作,阐明利害关系,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最终,王某某迫于法律的压力,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天津政法报》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