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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的框架协议》
作者:赫硕   发布时间:2019-04-28 17:14:38 打印 字号: | |
  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多渠道、宽领域搭建利用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4月26日下午,蓟州法院与蓟州区司法局共同举行《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的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蓟州法院院长翟红,蓟州区司法局局长周建华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框架协议上签字,标志着蓟州区审判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务实合作步入了新阶段。

  周建华在仪式上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局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及时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律师行业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值班制度,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规范审前社会调查程序,建立定期教育训诫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协作,形成强大宣传合力,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翟红在总结讲话时高度评价了区司法局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陪审员选任、综治维稳、司法改革等方面给予法院的无私帮助。就落实好框架协议内容,翟红强调,要通过邀请律师授课、参加专题研讨、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台等形式,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要高度重视律师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形成法官与律师规范的新型关系,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搭建好人民陪审、多元化解纠纷、非监禁刑执行、司法鉴定管理、司法宣传等方面信息化的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展联动合作效应,促进纠纷多元化解。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双方宣传平台的网络互动,取长补短,积极营造全区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活动中,蓟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泽军从机制出台背景、形成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就《框架协议》进行了全面解读。司法所干部代表、律师代表、人民调解员代表以及该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就加强和规范沟通协调进行了深入探讨。

  蓟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周旭、刘洪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司法所、律师、人民调解员代表出席活动。蓟州法院院领导周丽、郝泽军、汪海涛、张涛、李继久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特聘调解员代表参加了会签活动。活动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丽主持。

  据悉,《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的框架协议》涵盖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协作、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增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协作、强化法治宣传协作4大方面16项具体内容,旨在通过双方增进合作,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方法,凝聚促进社会和谐新动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