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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醉驾被拘役 不当回事 重蹈覆辙闯大祸 再进班房
作者:马洁 葛琪   发布时间:2019-04-29 11:22:39 打印 字号: | |
  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人顶风作案,铤而走险,结果深陷囹圄,后悔不已。日前,本市一男子深夜酒驾失控,将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撞翻,造成交通事故。事后,该男子不仅赔偿了11万余元,还被判刑罚。

  去年8月一天凌晨,小张正与朋友在河东区某餐馆聚餐。没过多久,门口传来一声巨响,小张和朋友连忙跑出饭店,发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发生了侧翻,而肇事司机正一脸茫然地坐在驾驶室里。

  经调查,肇事司机姓黄,当天喝酒后独自一人驾车回家,经过此地时睡意朦胧,昏昏沉沉中闯下如此大祸。在确认黄某没有受伤后,小张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黄某进行了酒精测验。经过检验,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9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而如此危险的酒驾行为,对于黄某来说,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16年8月,黄某就曾因醉驾被判拘役三个月。只因当时没有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黄某就没把上次处罚当回事。而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日前,河东区检察院对黄某提起公诉。河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赔偿受害人小张经济损失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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