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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君子约定”
作者:石景钰   发布时间:2019-04-29 15:21:46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早上9点,执行法官尹立强的电话响起,听筒那方传来个熟悉的声音,声音中带着些激动:“尹法官你好,这个月的500元执行款,我已经打到法院的专用执行款账户了。我今年80了,终于按照当年的约定全部履行完案件的执行义务,以后就不能再给你写信邮寄执行款了,由衷地感谢你在案件中劳苦费心,辛苦你啦!”尹立强对电话对面的被执行人郑大爷说:“老郑啊,我已看到你的执行款转入到我们的执行款专用账户了。你的案子终于了结了,我也放下了一桩心事,你兑现了你的承诺。”简短通话的背后,是一份不被辜负的信任。五年的长期履行,考察的不仅是执行法官执法为民的责任心,更是执行法官认真对待每一件执行案件的责任担当。

  电话中的案件要追溯到2014年的5月,拿到案卷的尹立强在审查案卷中得知该执行案件是在审判阶段以调解方式结案且执行标的额较小。凭借多年执行经验,尹立强认为该案有必要与双方当事人再进行沟通。于是,尹立强将该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传唤到法院,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该案的被执行人郑大爷是一位谈吐文雅的75岁老人。询问中,郑大爷如实地陈述了自己的现状——没有什么存款,收入仅为每月2300元的退休金,并且因为年事已高,每月还要拿出相当大一笔费用买药。但是郑大爷也坚定地承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别人的债,无论如何都是要还的。”郑大爷还与尹立强商量,希望能给案子做一个长期履行的还款计划,即每月支付申请人500元,直至还清。

  郑大爷的坦诚和还款的决心深深打动了尹立强。虽然郑大爷年事已高,而且每月500元的还款周期过长,对于申请人来说诉累较重。但尹立强秉持着坦诚公正的态度,对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申请人与郑大爷达成了为期五年的长期和解协议,约定郑大爷每月交纳500元执行款。调解结束后,郑大爷握住尹法官的手,重重地说了声:“谢谢!”这一句谢谢简短而深长,为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五年的“君子约定”拉开了序幕。

  自此以后,郑大爷每月都会给尹立强寄来一个装着祝福和500元执行款的信封。五年时间,郑大爷从未中断,厚厚的一沓信封,记录着这份信任,履行着这份约定。这让尹立强感到欣慰和尊重,欣慰自己当初的坚持没被辜负,尊重被执行人的笃定履行。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的大背景下,执行法官们的业务能力和个人魅力,使得这场“攻坚战”变成了“不战而屈人之兵”。风雨执行路,道阻且漫长。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滨海新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始终秉持执法为民的理念,甘愿披荆斩棘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一份信任,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