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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同姓”引纠纷 海事法院细心鉴别赢得点赞
作者:曹晓辉   发布时间:2019-04-29 15:2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事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船舶纠纷案件,法官执行工作赢得高度赞扬。

  该起案件中,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郜某名下有两条船舶,分别登记在两个地方海事局,执行干警奔赴千里到其中一家海事局准备扣押其中一条船舶,并通过电话通知扣押消息。郜某得知其船舶要被扣押非常惊讶,说自己在海事法院并无纠纷。执行干警马上意识到案件可能存在问题,立即查询案卷材料、执行查控系统以及该海事局船舶登记系统,发现并无船舶登记所有人的身份证信息,该船只是登记在郜某名下。

  通过与郜某的联系,执行法官得知他是1989年出生的,另一家海事局登记的船舶在1975年的郜某名下,涉案的郜某则是1969年出生,三位郜某同属一个家族。执行干警又奔赴另一地海事局,经查询该海事局船舶也没有登记在该案被执行人名下。最后执行干警赶赴宜昌,终于将涉案郜某在该地的股权予以查封。

  事后,非涉案两名郜某分别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并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正是因为法官的细致工作,才没有影响他们的正常经营活动。而一案出现三名同名同姓当事人的情况确属罕见。执行干警也提醒广大执行法官执行查控系统是模糊查询,没有体现出身份证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扣押船舶等不动产时,要细致工作,要对应身份证信息,才能不出现工作失误。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