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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司法行为
作者:崔明忱   发布时间:2019-04-29 16:20:24 打印 字号: | |
  4月25日下午,静海法院召开静海法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暨开展勇于担当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全院干警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利华主持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甘长通传达了区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的主要精神,对静海法院开展勇于担当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及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重点学习了《关于在全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院长赵阳作总结发言。

  赵阳表示,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是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各项活动的深刻意义,结合自身实际,真正参与其中,扎实搞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把各项活动搞出实效,不断促进静海法院整体建设。

  赵阳强调,全院干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进开展各项活动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制度固化治理成果,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坚持各项整治活动与党的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相结合,有效治理影响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等问题,促进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四是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院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联合办公,形成合力,加大集中整治活动力度。要敢于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对在各项活动中敷衍塞责、推诿躲避、等靠观望等尽职不力的,要坚决“下重手”“出实招”,该问责的必须问责、该约谈的必须约谈,加大“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力度,以严厉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