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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向77名申请执行人发还57万劳动报酬
作者:张钧皓 陈宇华   发布时间:2019-05-05 15:40:59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上午,和平法院执行局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还大会,向77件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还劳动报酬573722元。这77件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两个月,77名申请执行人在五一劳动节前领取了全部劳动报酬,纷纷赞扬和平法院服务保障民生的责任担当和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

  今年2月底,和平法院先后受理了77名申请执行人与天津第一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涉案金额多达57万余元。该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指派执行局专人负责,由执行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执行法官统一协调,依法解决。经查,被执行人已停业,公司账户无存款,公司名下房产已抵押,且公司75%的股权已转让给个人,公司本身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些不利情况,执行法官本着对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一方面做好众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不厌其烦地解答他们的问题;另一方面反复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新股东协商解决方案,向其释明相应法律后果,并要求其担负起企业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上述案件的全部义务,将执行款交付法院。

  今后,和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及时发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