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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申请执行人为法官手动点赞
作者:李海 温金凤   发布时间:2019-05-13 17:05:07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红桥法院上演了申请执行人徐某家属向法官竖起大拇指点赞的一幕,这源起于一起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执行案件。

  2018年2月的一天,邹某驾驶蔡某所有的汽车与徐某驾驶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徐某车辆尾部受损,经公安交管部门勘察认定,邹某未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负上述事故全部责任。邹某与徐某到4S店确认损失,经4S店确认造成损失80000元,但邹某仅支付了20000元,后续费用便不再支付了。多次索要无果,徐某依法向红桥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邹某支付46000元一次性了结该案。但事后,邹某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法官多次传唤后,邹某按照财产报告令申报了自己的财产,表示自己无力一次性给付46000元。后尹捷法官多次向邹某做工作,但邹某一直态度坚决,拒不履行义务。

  在做邹某工作的同时,尹捷法官还不放弃利用执行系统对邹某的银行财产进行查询。经过查询发现,邹某拥有多家银行的银行卡,虽然金额不多,但资金变动频繁。尹捷法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仔细核对每一个账户的资金往来,发现其中一贷款还款账户中有大量钱款,立即对该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显然,邹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财产报告令制度,未如实申报财产,且未按执行通知时间履行义务,尹捷法官随即对邹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邹某发现自己的贷款还款账户被冻结,而且不能进行高消费和购买高铁票后,迅速来到法院,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义务。尹捷法官见到邹某,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了义务。

  徐某得知邹某已经履行了义务,为表达感激之情,委托家属向尹捷执行团队送来两面锦旗,并在拍照留念过程中,双手竖起大拇指为法官手动点赞!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