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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就能结案,都是因为“它”......
作者:王樱蓉   发布时间:2019-05-14 14:58:55 打印 字号: | |
  “调解,无论是对于法院还是当事人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加速了纠纷解决的速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很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能够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河北法院民四庭法官张杰在工作薄上写下的这一段话,正是她担任专职调解员这段时间以来最深切的体会。

  今年以来,河北法院努力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的纠纷联动化解新机制,主动与司法局、劳动局、街道办事处、妇联、工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打造外接三力、内合三力、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先行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专职调解、司法确认、巡回审判六大机制,节约诉讼成本,快速高效地化解民事纠纷。

  一起发生在4月的赡养费案件就是通过由法官担任调解员的专职调解形式,让老人在3天内拿到了“失踪”的赡养费。

  原告冯某今年85岁,半身不遂瘫痪在床已十余年了。2009年丈夫李某去世,冯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外出工作,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十分拮据。不仅如此,冯某每月还需支付一笔高额医药费。由于儿子李某不肯履行赡养义务,全部费用都由女儿李某某承担,女儿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过得更加艰难。老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多次与儿子商量给付部分赡养费用,但在多次被拒后,冯某一气之下将儿子起诉至法院,由其女儿担任诉讼代理人。

  为了让老人快速拿到急需的赡养费,河北法院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委派民四庭法官张杰作为本案的专职调解员。张杰收到案件后,为了解冯某真实诉求,照顾到其出行不便,她决定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张杰将子女应履行的赡养义务和多年亲情作为突破口,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沟通劝导。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儿子李某慢慢低下了头说道:“我明白了,我做错了,真的愧对爸妈辛苦抚养我这么多年,法官请放心,我一定按时给付赡养费,会好好为我母亲尽孝。”在家中进行的调解,打开了母子间的心结,让一家人重归于好。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避免了一家人对簿公堂,修复了失和人际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只是河北法院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案件的缩影,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用好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薇